看病烦,异地看病,更烦!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生病倍心疼
好消息来了!
济南市职工医保实现全国异地联网!
异地就医不用再多地跑腿和先行垫付
可以实现即时结算啦!
我市跨省异地联网就医即时结算系统
在3月份顺利接入国家平台后
已有多例成功在省外联网医院实现了即时结算
目前全国联网医疗机构已达6976家
有异地就诊需求的职工医保参保人主要有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等四大人群。
异地安置人员主要是指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主要是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常驻外地人员主要是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主要是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其中
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必须进行异地备案
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到异地就医前
须由济南市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
或市级以上专科定点医疗机构
出具转诊转院备案表
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流程图
这样一来
异地人员在外地和在本地就医
就一样方便啦!
那么问题来了
现在大家比较关心的肯定就是
到底备案如何备、报销又是按什么标准呢
看这儿↓
异地安置人员、常驻外地人员备案手续是一样的,由单位(或社区)经办人员携带长驻地居住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并根据参保人异地备案指定医院名称及等级、工作性质、详细住址、在外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填写《济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备案表》。
备案期至少为一年,参保人在不变更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的情况下,仅需备案一次。备案期满一年以上的,参保人可根据需求变更定点地点和医院。
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可按以下标准报销:
在职职工
在起付标准以上,10000元以下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10000元以上至240000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8%,个人负担12%;24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退休职工
在起付标准以上,10000元以下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8%,个人负担12%;10000元以上至240000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1%,个人负担9%;24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但是请注意
跨省就医需要用新版社保卡住院
目前
市社保局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
已经为已备案的7000余名
省外长期驻外和异地安置参保人
优先办理了社会保障卡(社保卡)
参保人只需与管理单位联系领取新卡即可
部分因无标准制卡照片而无法制卡的
济南市将通过合作发卡银行、管理单位
协助采集电子照片、有效手机号码
新备案和近期需跨省转诊人员
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在市局社保卡管理窗口
填写《即时制卡申请单》
通过合作发卡银行即时办卡
看了这么多
如果你还是不明白
不妨跟小编一起重新捋捋流程算笔账吧
李先生,系济南某公司2016年派驻北京分公司工作的负责人,由单位在济南缴纳社保,并按长期驻外人员办理了异地备案手续。
2017年8月份于北京市某医院住院,之前备案的信息上传至国家平台后,该参保人实现了持社保卡联网住院。
出院结算时医疗总费用为20756.02元,医保统筹基金支付14535.25元,个人只需负担6220.77元。
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发展之路
自2016年国家启动全国跨省异地就医工作以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作为、提前部署、倒排工期,在充分利用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基础上,顺利完成了系统功能改造和上线测试工作。
2016年12月我省被人社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省份,并与人社部社保中心签订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责任书。
2017年1月我省正式接入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首批开通省本级统筹区及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省中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五家定点医疗机构。
目前我省17市也已经完成系统改造工作,正在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进行联调测试。
是不是觉得超实用?
今后去外地旅游、看病
医保可以直接结算,想想就好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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